來源: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閱讀:3728 發表時間:2014-11-11
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
創業創新項目資助實施辦法》和《杭州市大學生
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
市委辦發〔2013〕84號
各區、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創業創新項目資助實施辦法》和《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16日
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創業創新
項目資助實施辦法
為積極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進一步鼓勵留學回國人員來杭創業創新,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資助范圍
杭州市人才戰略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以下簡稱“資助資金”),用于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實施創業類和創新類項目的資助。創業類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杭創辦的符合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創新類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企事業單位從事高新技術研發或從事能夠促進杭州經濟社會發展且具有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課題研究。
本實施辦法所稱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指在國外學習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公派、自費出國留學生(包括已合法獲得外國國籍或居住國永久居留權、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以及在國內已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公司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
創業創新團隊一般應具有3名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作為核心成員,其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團隊具有明確的創業創新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項目符合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在相關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擁有領先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解決重大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
二、資助條件
1、創業類項目申請人應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股東,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公司注冊資金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的實際資金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創新類項目申請人應為所從事研究開發項目、實施技術轉化項目或課題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或為項目開發或課題研究所需的關鍵技術和主要思想的持有者;
2、創業類和創新類項目應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或先進的技術水平,符合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較大的科學、社會、經濟價值;
3、創業團隊需在杭注冊創辦企業,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500萬元,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公司注冊資金的50%以上。創新團隊成員需與我市高校、科研機構等企事業單位簽訂正式的工作合同。
4、申請人所在單位須為具備法人資格并在杭州市國稅局、地稅局注冊登記的企業,或為杭州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
5、申報項目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
三、資助標準
1、特別項目,資助額度100萬元以上,報市政府專題研究后確定。特別項目是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發明創造,項目的技術屬國際先進,成果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并能進行產業化的特別突出的項目。
2、重點項目,資助額度100萬元。重點項目是指國家、省部級、市級重點攻關項目或國內急需并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新技術研究開發或產業化的項目。
3、優秀項目,資助額度50萬元。優秀項目是指在本行業中居先進水平,或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項目。
4、啟動項目,資助額度3萬元—20萬元。啟動項目是指具有先進性,處于開發研制階段,產業化前景較好的項目或學術思想新穎,具有重要科學價值、較好的應用開發前景或社會效益的研究課題。
按現行財政體制,市屬單位的資助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以下簡稱6個老城區)所轄單位的資助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蕭山區、余杭區及各縣(市)所轄單位的資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25%。
對國家、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留學回國人員資助項目,市和區、縣(市)財政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給予配套資助。
如該項目此前已獲得過市、區資助,已資助資金視作配套資助資金;若低于國家、省規定的配套資助標準,不足部分由市、區按比例予以補足。
四、申報程序
6個老城區所轄單位及市直屬單位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創業創新項目資助評審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科委組織實施。蕭山區、余杭區及各縣(市)所轄單位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創業創新項目資助評審工作,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科技部門組織實施,具體申報程序由各地自行制定。
市人力社保局常年受理申報,一般于每年4月和9月組織專家評審,也可視項目申報情況增加評審次數。申請人應按要求向有關部門遞交下列申報材料:
1、《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創業創新項目資助申請表》。
2、《杭州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復印件。
3、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創業類項目還需提供公司章程、上年度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的企業提交當年的財務報告)等復印件。
4、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投資預算報告、項目已完成投資額財務清單及有關憑證復印件等。
5、其他與項目有關的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文件或相關證明復印件。
五、資金管理
資助資金必須??顚S?,并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財務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不能正常開展研發工作或經費使用不當,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視情況給予責令改正、收回資助經費、取消申報資格、罰款等處理:
1、擅自變更資助項目的內容;
2、將資助資金挪作他用。
資助資金到位后次年,項目承擔單位須向市人力社保局報告資助項目的進展和經費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須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項目總結和財務結算報告。
6個老城區財政安排的配套資金應在市級資助資金下達后半年內撥付給項目承擔單位。對財政配套資金不落實的區,市財政局將予以通報。
六、組織實施
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團隊)在杭創業創新項目資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人才辦)牽頭,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科委具體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項目的受理、審核,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額度,社會公示,對資助項目的跟蹤、考核和服務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年度專項經費的審批,資金撥付,督查資金配套和資金使用情況等工作。市科委參與項目的評審工作。
七、附則
申請人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對啟動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或產生巨大經濟效益的,可申請特別項目或重點項目、優秀項目資助。
項目尚未落地但有來杭創業意向的留學人員(團隊),可先與杭州各留學人員創業園或項目擬落戶區、縣(市)相關主管部門簽訂《創業意向書》,并憑《創業計劃書》、留學人員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通過擬落戶地區人力社保部門申報。經過專家評審,先確定資助額度,待企業正式注冊、項目實施后,再撥付資助資金。
本實施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出國留學人員在杭創業資助實施辦法》(杭人?!?007〕236號、杭財教〔2007〕388號、杭科合〔2007〕124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和“創新強市”戰略,推動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繼續走在前列,根據黨的十八大有關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要求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前兩輪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推進創新型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注重政策整合提升,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體系,強化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優化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聚集更多的大學生來杭創業。堅持量質并舉,優先扶持成長潛力好、發展前景優的大學生創業企業,以實訓促進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不斷提高創業層次和質量,培養一批有影響力的“新銳杭商”,為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建設“東方品質之城、幸福和諧杭州”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
?。ㄒ唬┝幮鲁闪⒋髮W生創業企業3000家以上,吸引6000名以上大學生來杭創業,帶動就業15000人以上;資助大學生創業項目600個左右,力爭其中60%以上為我市十大產業項目;征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參賽項目3000個以上。
?。ǘ┩瓿傻谝惠啺倜贾菔薪艹鰟摌I人才培育計劃,制定實施第二輪杭州市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組織創業實訓、見習訓練大學生15萬人以上;依托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培訓大學生創業企業負責人500人次以上;舉辦創業就業政策講座300場左右,參加大學生5萬人次以上。
?。ㄈ┝幮陆ù髮W生創業園10家,爭創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2家以上,爭創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1—2家。
三、扶持政策
?。ㄒ唬﹦摌I項目無償資助
1、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在我市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以下簡稱6個老城區)范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從事當年度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30%”。下同〕,可申請最高額度為5萬元的商業貸款貼息或2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六個等級的項目無償資助(市、區財政各承擔50%)。
2、對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進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經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審核和專家評審后,給予20萬元的項目無償資助。
3、加大對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參賽項目在杭落地轉化的扶持力度,400強參賽項目在杭落地轉化的可直接申請5萬元的無償資助;大賽獲獎項目在杭落地轉化的可直接申請10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資助;對在杭落地并獲得創業投資的大賽項目,由市、區縣(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進投資。
4、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在杭自主創業的,對創業項目分3萬元、6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五檔予以無償資助;對創業大學生村官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和擔保費,3年內分別給予總額不超過4萬元的貼息和總額不超過9000元的全額補貼。
5、科技型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向市科委申請“雛鷹計劃”、“青藍計劃”資助?!半r鷹計劃”企業在培育期間獲得創新基金等國家、省級項目資助的,按國家、省資助金額的50%予以配套資助,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共同承擔?!扒嗨{計劃”企業創辦過程中,經市科委等部門審核,在企業注冊登記后給予20—100萬元的財政資助。
6、文創型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向市文創辦申請文創產業專項資金扶持。按項目投資額的20%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經市文創委認定扶持的重點項目除外)。投資額在200萬元(含)以下的公益性項目按定額補助辦法進行資助,扶持額度一般不超過40萬元。對納入“杭州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企業(集團)培育庫”的重點文創企業(集團)所申報的重點項目,經市文創委研究同意,可按項目投資額的25%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50萬元。
?。ǘ┙艹鰟摌I人才培育扶持
深入實施杭州市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建立健全扶持服務體系,對入選杭州市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的每位培育對象提供50萬元的培育扶持資金和服務,用于教育培養、項目攻關、技術研發、經營管理、市場開發等;或者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銀行貸款貼息,扶持成長期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扶持資金和貸款貼息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三)創業融資扶持
1、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享受相應的貼息政策。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已在6個老城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期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的,經申請審核可按規定給予貼息。
2、繼續實施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風險池”基金項目,已被市、區相關部門認定為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可申請“風險池”項目融資支持,期限一年,到期后如運行良好,可滾動操作,并適當放大規模?!帮L險池”項目下的業務,原則上杭州市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給予不高于年1%的費率優惠、杭州銀行與杭州聯合銀行給予不超過基準利率上浮10%的利率優惠。
3、被認定為“雛鷹計劃”企業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可按照不超過實際貸款額銀行基準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可享受貼息的最高貸款金額為2000萬元;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向“雛鷹計劃”企業傾斜,對獲風險投資的“雛鷹計劃”企業,杭州高科技擔保公司可根據其經營狀況提供不超過投資額50%的信用擔保。資助資金由市和區、縣(市)共同承擔。
4、被認定為“青藍計劃”企業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可按照銀行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享受補助的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5、對公益性文化創意項目可按貸款利息全額貼息;對準公益性文化創意項目可按貸款利息的50%—100%貼息;對經營性文化創意項目的貼息額一般不超過項目貸款利息額的50%。
?。ㄋ模┙洜I場地補貼
新辦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的,三年內由創業園所在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免費經營場地;在創業園外租賃房屋用于創業的,三年內由納稅地區財政給予100平方米以內的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第一年補貼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補貼0、5元/平方米·天。
?。ㄎ澹┙▓@資助
進一步鼓勵在科技智力資源較密集的科技園區、高教園區以及大學生創業企業集中的機構建立大學生創業園。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給予100萬元一次性建園資助,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六)扶優資助
對年稅收100萬元以上、帶動就業100人以上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經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核同意,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的10萬元資助。
(七)工商登記等政策優惠
大學生在創辦企業過程中,憑《杭州市大學生創辦企業證明》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到杭州銀行、杭州聯合銀行指定網點開設銀行賬戶時,免除其工商登記、開辦賬戶等相應費用。大學生創辦企業可依法分期繳納注冊資本;允許符合相關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利用大學生公寓、居民住宅或商住兩用的高層建筑作為創業經營場所。為進一步扶優促強,鼓勵大學生創業企業實現集團化運作,凡屬中介服務企業組建集團的,其母公司注冊資本放寬到1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放寬到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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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在稅費優惠方面給予扶持。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有關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大學生創業企業,符合稅法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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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企業參加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準)舉辦或組織參加的各類國內外會展,經企業納稅地政府部門認可后,由納稅地區財政按展位費的50%,對單家企業每年最多補貼3萬元,可連續補貼三年。
?。ㄊ┥鐣kU費補貼
1、對登記失業后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杭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在營業證照有效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
2、對大學生創業企業錄用當年杭州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補助和社會保險費補貼。
(十一)創業實訓和見習訓練補貼
1、對參加企業實訓、創業培訓、技能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信息化人才實訓、文化創意人才實訓、商貿服務人才實訓、旅游業人才培訓等實訓項目的大學生和實訓基地(機構),按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資助。
2、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6個老城區生源畢業學年大學生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大學生,可參加見習訓練。見習訓練期間,見習學員可享受每月不低于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半年50元的綜合商業保險。見習基地可按規定申請享受按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70%的每人每月見習學員生活補貼、400元/人·月標準的專業技術類崗位補貼、150元/人·月標準的非技術類崗位和按1000元/人標準的一次性留用獎勵。
四、主要舉措
?。ㄒ唬┘訌妱摌I教育和培訓,提升大學生創業素質和能力
1、推進在杭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加強大學生創業必修教育,使在校大學生都能接受基礎創業教育。聯合浙江大學成立杭州市創業培訓師資成長中心,加強大學生創業師資培訓,不斷提高創業培訓師資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杭州師范大學,加強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自主開發針對性強、符合杭州創業實際的教材和課程,提升大學生創業能力。
2、深入開展公共服務進校園活動。積極舉辦創業就業政策講座、政策宣傳宣講進校園、創業導師校園行和創業大學生校園宣講等形式多樣的活動,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
3、實施大學生就業創業師友計劃。堅持“良師益友、互動分享、合作共贏”原則,集聚一批導師資源,開發一個線上平臺,組建一支助理隊伍,跟蹤一批配對師友,培育一批先進典型,采取結對、講座、訪談、坐診和在線咨詢等多種方式,通過政府、高校、導師、學生四方聯動,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
4、深入推進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組織培育對象參加國內知名高校和“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程”等高層次進修學習;開發國內外高端創業專家資源,加大與高端智庫合作,購買全方位的管理指導服務,通過教育進修、資金資助、高端成長指導、資源互助等多種形式,對培育對象進行全面系統扶持和跟蹤培養,重點解決培育對象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和制約問題,推動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做大做強。
5、辦好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設計科學、合理的培訓教學模式,努力把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打造成培育大學生創業人才的品牌基地,全力推進大學生創業企業健康快速成長。
6、加強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訓練。深入實施企業實訓、創業培訓、技能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信息化人才實訓等實訓項目,引導各實訓責任部門開發以“十大產業”為重點的大學生創業實訓項目。充分發揮市公共實訓基地平臺的作用,為大學生提供免費的技能實訓。加強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和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評估認定和實訓基地動態管理,擴大實訓規模,提高實訓質量。進一步規范和推進大學生見習訓練,擴大見習基地數量,優化見習崗位結構,加強見習訓練監管,進一步完善見習基地考核評估和激勵淘汰機制,推薦、評選一批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大學生見習訓練示范基地。
(二)完善大學生創業平臺建設,加快項目集聚
1、充分發揮大學生創業園的集聚效應。深入推進大學生創業園建設向“一區多園”、“一園多點”跨越。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機制,實施“孵化+創投”模式,建立完善投融資平臺、產學研合作平臺、中介服務平臺,增強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政策法律咨詢、各類扶持資金申請、企業登記注冊、商務、融資等服務功能,進一步建成與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相協調的特色產業園、品牌產業園。開展對大學生創業園的考核評估,提高大學生創業園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服務水平,爭取更多的大學生創業園成為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努力爭創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2、發揮“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引才育才品牌效應。不斷加強“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辦賽力度,利用“九校聯盟”載體在全國重點高校深入宣傳我市大學生創業就業政策,提升參賽項目質量。通過舉辦項目對接會、后續跟蹤服務等方式,促進參賽項目來杭轉化。
3、實施“創業精英助推工程”。積極引入市場機制,與浙江賽伯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規模為兩億元的“海大基金”,與銀行、擔保公司等一起成立專業工作團隊,重點對我市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投資、貸款、擔保等扶持服務,幫助成長期大學生創業企業成長為具有優勢和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發揮優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反哺作用,會同具有優勢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共同實施“涌泉計劃”,對初創期的大學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行業指導、市場分析和管理支持,幫助初創期大學生創業企業提升經營管理和市場適應能力。
4、推進實施“雛鷹計劃”、“青藍計劃”。鼓勵和引導科技型大學生創業企業按規定積極申報“雛鷹計劃”和享受“雛鷹計劃”企業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高校教師與科研院所專家通過帶技術、帶專利、帶項目、帶團隊等形式在杭創業。
5、推動大學生網絡創業。充分發揮我市電子商務、網絡創業高速發展的優勢,依托“杭州市網尚創業園”服務平臺,積極構建“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網上孵化體系。建立健全大學生網絡創業認證標準、程序和管理及統計制度,努力將大學生創辦實體經濟的扶持政策延伸到網絡創業大學生和大學生網絡創業企業,推動更多的大學生實現網絡創業。
6、強化大學生創業信息平臺建設。完善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功能,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創業資助申請、創業項目對接、創業信息等公共服務。建立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信息庫,共享大學生創業企業信息。整合資源,加快杭州大學生創業項目信息庫建設,使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能更便捷地找到合適的創業項目。加強市、區兩級信息維護聯動,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加優質的信息服務。
?。ㄈ┙∪阵w系,提供優質服務
1、完善創業導師制。進一步擴大市、區兩級創業導師隊伍,對創業導師進行分類管理,優化創業導師結構,使每一個有創業意愿、服務需求的大學生都能享受到創業導師幫帶服務。進一步完善創業導師咨詢日活動,落實創業導師幫帶制度。健全創業導師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創業導師的幫帶熱情和工作活力。
2、充分發揮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作用。通過主題講座、招聘服務、暑期實習、見習訓練和項目展示等活動,推進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加強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指導人員的培訓,提升就業創業指導能力。
3、完善創業融資環境。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債權基金、天使基金、“風險池”基金等促進創業的積極作用,定期舉辦大學生創業企業項目服務對接會、投融資洽談會,擴大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渠道,加大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4、進一步發揮大學生創業聯盟的作用。不斷完善大學生創業聯盟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組織培育、創業沙龍、項目對接、法律事務、融資服務、導師幫帶等服務功能,幫助大學生創業者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工商企業、孵化基地、金融投資機構的溝通聯系和對接合作。配合組織大學生創業企業參加(參觀)國內外各類會展,擴大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品牌和知名度。同時,支持行業相近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成立行業聯盟,并依托行業聯盟,加強大學生創業企業間的合作交流、資源共享。
5、優化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支持作用,繼續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免費的現場招聘、網上招聘、人事代理、創業咨詢等公共服務。
6、營造良好的大學生創業氛圍。充分發揮我市“國家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全國創業先進城市”的引領作用和輻射效應,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合力推進大學生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通過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服務網、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創業指導熱線、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窗、杭州大學生創業聯盟等途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務。加大我市大學生創業政策和成功典型的宣傳力度,通過印發宣傳手冊、媒體傳播、校園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引導,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落實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緩解創業大學生的住房難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驅動力”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形成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市財政局、工商局、科委、教育局、文創辦、金融辦、經信委、建委、旅委、住保房管局、外經貿局、團市委等相關部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共同參與、協調配合”的合力。
?。ǘ┩晟乒ぷ鳈C制。堅持大學生創業例會制度,通過區級協調、市級預協調、例會協調三級協調機制和市、區兩級領導聯系大學生創業企業制度、大學生創業工作聯絡員制度,加強對加速發展期大學生創業企業的信息對接,及時研究解決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三)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在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中確保一定比例用于大學生創業工作各項經費開支,加強對人才、就業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扶持的績效評估機制,切實發揮專項資金的效益。
?。ㄋ模┩晟瓶己藱C制。各相關部門和6個老城區要高度重視,研究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完善現有的政策體系。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列入各區、縣(市)黨政領導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區、縣(市)要把大學生創業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內容,確保人員、經費和措施落實,全力推進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
六、其他
?。ㄒ唬┍居媱澴?014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16年12月31日止。
?。ǘ┍居媱澯墒腥肆ι绫>?、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能負責解釋。
?。ㄈ└鲄^、縣(市)可根據本行動計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實施意見。
附件: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目標任務分解表